第三百三十九节 苏醒 (第1/2页)
“你想上我?好啊,我等着,别让我失望。”“蝼蚁,当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,就是你的死期!”
“我们叶阳家的女人不懂情趣,只懂得从一而终。”“我等你回来……”
“哥哥,我想妈妈了。”“哥哥,不要离开苏娜,苏娜一定会乖乖的。”
“小子,看仔细了,男人是怎么打架的!”
“这群大老粗,一个比一个笨,以后就交给你了!”
“在外面工作辛苦了,就回家,我和你妈不求你多有出息,健康快乐就好。”“儿子,妈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蛋饺,还炖了鸡,晚上记得回家吃饭啊。”
纷繁杂乱的声音涌入脑海,头壳仿佛要炸开一般。
“我,我是陈兴,还有很多事情要做,还有很多人在等我……”
渐渐地,他恢复了一丝清明。与此同时,灵海之中巨浪滔天,一个庞大的身影站了起来。全由海水构成,体型巨大,只手擎天。它朝白狼发出震天的咆哮,大手一伸,射出无数铁链。
“唰唰唰!”
铁链横空飞行,缠住了白狼。白狼龇牙咧嘴,狼吼不断。铁链条条崩裂,落入海中,砸出朵朵浪花。这边刚挣脱,那边又有新的铁链从海巨人身上射出,将它缠住。
一时间,两者形成了某种平衡,谁也奈何不了谁。
陈兴趴在雪地里,气喘吁吁,仿佛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斗。
天空下起了雪,洋洋洒洒,逐渐将他覆盖。
几天后,数千里外的北桥镇彩旗飘飘,彩屑从高空撒下。街道上人声鼎沸,热闹不凡。马戏团队的队伍走上大街,踩着独轮单车的猴子、披着金丝毛毯的大象、穿着军官服的斑点狗、戴着镣铐,被皮鞭驱赶的狮子,还有戴着面具的小丑和制服整齐的鼓号队,五花八门,热闹喧哗。
当游行的队伍经过主堡前方,都会侧过脸,朝高台上的人挥手致敬。
高台上站着三个女人,一老二少,老的精神矍铄,少的年轻漂亮。
“花婆,你的钱包准备好没有,今晚我可要赢光你的。”项彩蝶面朝老妪,笑嘻嘻地说道。
北桥团丰收节的老传统就是团长做庄,通宵赌色子。
老妪抽了口烟,在护墙上敲了敲烟杆子,说道,“今年不用准备钱包……”她顿了顿,在对方疑惑的目光中朗声说道,“直接用保险柜!”
“哈哈哈!”项彩蝶爽朗地笑起来,旁边的叶阳白柳也抿嘴而笑。
“小丫头,你不打算回家看看吗?”花北斗转过头,朝叶阳白柳问道。
“我已经是姐妹团的人了,就不回家了。”叶阳白柳收起笑容,认真地说道。
“不嫁归不嫁,回家归回家,姐妹团归姐妹团,别什么事情都拿这个做借口。”花北斗叹息道,“你呀,始终是姓叶阳的,又拿着族里的赝器,闹得太僵总不好。拿个几万金币出来,那些老家伙都是见钱眼开的。拿了好处,事情自然就过去了。”
“花婆婆,你说的倒是容易,可我哪来的钱啊?”叶阳白柳说道。
“你朋友的分红不是在你这里吗,该花就花呗。”花北斗说道。
“小富婆,快拿你的小金库出来。”项彩蝶调笑道。
“我是我的,他是他的。”叶阳白柳白了项彩蝶一眼,朝花北斗认真地说道。
“你这娃子呀……”花北斗摇了摇头,背过双手,没再说什么。
收获节的晚上,距离北桥镇万里之外的冰蓝城举办了盛大的皇家宴会。
冰蓝晶莹的城堡前,金砖和白玉雕砌的皇家广场上,衣着华贵的王公贵族们翩翩起舞。天空中的浮空艇群射下温暖柔和的灯光。一颗颗彩色流星飞向天空,炸出五色斑斓的焰火。
玻璃酒杯相互交叠,橙黄的香槟倒影着天空徇烂的光华。精致的小食用黄金盆装着,四周缠绕着青藤与鲜花,高雅而奢华。
穿着黑色礼服、戴着白手套的宫廷男仆垂手而立,身后站着蕾丝仆裙,头戴丝边发箍的宫廷女仆。他们站在餐桌的后方,一字排开,目光平静而敏锐。
城堡中间的阳台上,头戴金冠的老国王面带微笑,不时朝下方的人群招手,点头致意。
他就是红国的国王——马兰二十二世。
国王阳台的两侧有数个小阳台,只有亲王和嫡系王子公主能分到这样的位置,尊贵无比。
能到广场上参加晚宴的至少有子爵头衔,哪怕是伯爵,也只能带一两个没有爵位的亲属来参加。
其中一个小阳台上水雾缭绕,雾中的身影婀娜如水,传出来的声音却带着几分怒意。
“那是我的位置。”
“未来的女王陛下,请耐心等候,不过是再借那个老东西一年半载。等他咽下最后一口气,三王子加冕为王,一切才能顺理成章。”
站在后方的黑袍老者躬身说道,声音虽然嘶哑,却充满了长者的慈祥。
“我快要等不及了,这个位置让我很不舒服。凭什么那个没用家伙能站在那里,享受贵族们的敬意,而我却躲在角落里,连个打招呼的人都没有?”雾中的声音带着浓浓的怨气,“难道你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?”
“名正言顺,才能让贵族们闭嘴。”老者声音平缓地说道,“我们现在唯一需要的,仅仅是耐心。”
“你说……”雾中的声音停顿了一下,“我要是现在走过去,把他杀了,会怎么样?”
“我相信,您伟大的智慧不会驱使您做出错误的决定。”老者说道。
“好吧……”雾中的人影伸了伸懒腰,“或许我应该等到明年……”
“记住,明年。”声音低沉了几分。
“如你所愿,我的女王。”黑袍老者以手抚胸,躬身行礼。
新年过后,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。官员和贵族们争权夺利,上班族们走进写字楼,开始了繁杂的工作,工人们在机床前日以继夜,学生们在课堂里读书考试,商人和佣兵们满世界的跑……
正当所有人都在为生计忙碌的时候,黑死丛林的一个灌木丛里,一个“人”正撕咬着地上的野兔,满嘴鲜血淋漓。
随着温热的血液流入腹中,渐渐缓和了饥饿感,“人”的眼中恢复了一丝清明。
“我,我在做什么?”
陈兴茫然地看着眼前被咬得稀烂的野兔,自言自语地说着。
“我是陈,陈兴,我是人,是人……”
他神志模糊,一会清醒,一会混乱。他体内的灵能絮乱无比,已经无法再开启空间戒指。左手虽然长了回去,却笨拙无比,连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好。
他总是梦见以前的事情,上学、考试、做销售员、做佣兵,又梦见自己蜷缩在狼窝里,和同一胎的兄弟姐妹争抢母狼的奶、捕捉猎物、号令狼群。有时候直立行走,有时候四肢着地,不断在狼与人之间徘徊。
直到半个月后,他遇到了一只母狼。
母狼的目光透出了其它狼没有的温柔。它的身后,跟着几团毛茸茸的狼崽,在雪地里打滚玩闹。它们的毛发全是雪白的,没有一根杂毛,眼睛红红的,仿佛晶莹的红宝石。
“走开,我不是你男人!”
陈兴朝母狼大吼,跌跌撞撞地跑开。没过多久,母狼又追了上来,静静地坐在他的附近。
灵海之中的白狼安静了下来,眼中流露出柔情。陈兴却愈发地狂躁起来,逐渐迷失的自我让他陷入了疯狂,内心不断嘶吼着,我是人,不是狼!
“滚!”
母狼却无动于衷,深情地望着他。
“我叫你滚啊!”
陈兴连滚带爬地向后跑,仿佛那母狼是魔鬼,让他恐惧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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